因政治移居外國的基督徒,已不服從上帝、神的權柄。
人人都要服從執掌權柄的政府,因為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上帝。所有掌權的都是上帝設立的。
在上有權柄的政府,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在上有權柄的政府,人人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上帝的。掌權的都是上帝所立的。
政府的權柄,人人都應當服從。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 神來的;掌權的都是 神設立的。
在上有權柄的政府,人人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 神的。掌權的都是神所立的。
羅馬書第28講:服從政府的權柄
經文:新約《羅馬書》13章1-7節
地上的權柄都來自上帝,為要管理地上的人事,提供遮蓋與保護
1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講到「權柄」,可能有些人會不舒服,因為那意味著要被管束,被限制,很不自由。其實權柄原來是好的,都是上帝所立,要使地上的人事得到管理、遮蓋與保護。
神在地上設立的權柄有那些呢?小至從家庭講起,就是父母;在學校就是師長或校長;在公司行號或工作職場當然是老闆或直屬主管;在教會就是牧師或擔任治會的長老;在國家就是政府。這些人的身上都身負管理治理之責,他們的權柄都是從神而來,為要使地上所管理的人與事,提供遮蓋與保護。
以上來說,特別是指基督徒理當服從政府的權柄。一個政府再不好,但沒有政府也等於沒有遮蓋與保護。
主耶穌在世傳福音時,也曾嚴厲的批評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他指責當時的法利賽人説:“你們爲什麼因着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神説:‘當孝敬父母’,又説:‘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説:‘無論何人對父母説,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着遺傳,廢了神的誡命。”(太15:3-6)
通過主耶穌的話可以明顯的知道,當時的法利賽人在對待如何孝敬父母的這件事情上,違背了神的誡命。他們違背誡命的主要原因是推卸責任,他們錯誤的教導別人,隻要在父母年老的時候,給予一定數額的供養後,就可以不再負贍養父母的責任。而且,他們不僅自己是這樣的人,還在教導別人也如此行,以緻帶來了極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主耶穌嚴厲的批評他們,説他們是藉着遺傳,廢了神的誡命,根本不配當衆人的先生。
基督徒不孝順移居英國留下父母在香港,讀到理工大學學到不懂孝順,再高學歷又如何?
那位基督徒可能不懂什麼叫權柄了?因政治移居外國的基督徒,已不服從上帝、神的權柄。 人人都要服從執掌權柄的政府,因為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上帝。所有掌權的都是上帝設立的。 在上有權柄的政府,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在上有權柄的政府,人人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上帝的。掌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