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要更貼近福音書中的真相,我們必須回頭鑽研聖經的希臘原稿。這份原稿內有相當多希伯來文和亞拉姆語的字彙和片語。按照這樣的邏輯,我們會發現聖經的內容有很多跟耶穌誕生的故事一樣存在情節矛盾、誤解、誤譯甚至根本被遺漏等問題。
翻譯的技術困難
這些問題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原文的字詞在翻譯的目標語言沒有可以直接對照的字詞。
根據英譯版福音書的內容,基督徒被灌輸耶穌的父親約瑟是一名樵夫。但是原版的福音書卻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據最正確的譯本,約瑟是名工匠大師。而木匠只是當時翻譯者對於工匠的理解。
現代共濟會的成員都知道「工藝」的真正涵義,而且這個字跟木工根本無關。約瑟按照聖經的正確描述是一位學富五車的大學者,而他擅長的工藝是跟現代冶金學有關的技術。
聖經中另一個被誤解的觀念是處女懷胎。英文版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的母親是處女懷胎。按照我們的理解,處女意指沒有性經驗的女子。
瑪莉亞懷胎的故事起初並不是從希臘文翻譯,這個故事的原文是拉丁文。拉丁文版本對瑪莉亞的描述是virgo,這在拉丁文意思是年輕的女性。如果要用拉丁文描述一名處女,正確的單字應該是virgo intacta--仍是完璧之身的年輕女性。
如果我們追溯到比拉丁文更古老的聖經版本,我們會發現,對應拉丁文是virgo的字彙是一個古代閃語的單字almah。 Almah的意思也是指年輕女性,而且這個字不影射該女性是否有性經驗。如果瑪莉亞真的是完璧之身,她在閃語的描述就會是bethulah,而不是almah。
難道我們完全被這些福音書誤導了嗎?不是的,我們是被福音書的英文翻譯誤導了。
我們除了被福音書的翻譯誤導,教會的當權派也無所不用其極地否定福音書記載的女性日常生活。因此,新約聖經中的重要女性都被描述成處女、娼妓或寡婦。新約聖經不會記載某人的女朋友、妻子或母親的日常生活,更不可能出現女祭司或修女。
即便聖經存在處女懷胎的教條,福音書仍反覆地告訴我們耶穌是透過約瑟傳承著大衛王的皇室血脈,就連聖保羅的希伯來書也解釋過這一點。基督徒從過去到現在都被灌輸耶穌的父親是平庸的木匠;母親是一名處女,但是原版聖經從未出現這兩種描述。
如果我們想了解福音書的真正意涵,我們必須閱讀古代的原版聖經,而不是經由教會教條和現代語言解釋的版本。只是沒人可以確定四福音書具體的成書時間,我們只知道它們是在公元50年前後分批出版。初版的四福音書都記載耶穌是拿撒勒人。
羅馬史書也有可供佐證的記載。除此之外,公元1世紀的猶太編年史以及使徒行傳也都證實:耶穌的親哥哥--詹姆斯和聖保羅是拿撒勒派的領袖。
亦人亦地的拿撒勒
拿撒勒的定義對聖杯故事而言至關重要,因為聖經的錯誤解釋經常使人誤以為耶穌來自拿撒勒 。
過去400年以來,英文版福音書一直以訛傳訛,把拿撒勒派的耶穌誤譯成拿撒勒人耶穌。事實上,拿撒勒城和拿撒勒派在歷史上沒有任何的關聯。拿撒勒的屯墾地建立於公元60到70年之間,它的成立時間在耶穌被釘十字架過後才30年。耶穌的早年生活不可能在拿撒勒渡過,因為當時那個地方根本就沒人居住!
拿撒勒派是一個反對法利賽和撒都該嚴苛統治的開明猶太宗派。拿撒勒派的文化和語言深受古希臘哲學家的影響。這些哲學家們生活的社區也支持男女平等的觀念。當時的文件記載的不是拿撒勒派鎮,是拿撒勒派的社區。女祭司在拿撒勒派的社區內享有跟祭司一樣的地位。
大家必須牢記一件事實:耶穌不是基督徒,是拿撒勒(宗派)人。基督教運動是其他人想起自己的使命而成立的宗教運動。「基督徒」這個字最早的紀錄出現在公元44年的安提阿(敘利亞的古城) 。基督徒在阿拉伯世界是形容身為拿撒勒人的耶穌和他的追隨者。伊斯蘭的可蘭經可以提供佐證。這個字的意思是保管者或守護者,而完整的定義是Nazara ha-Brit--意指保管聖約的人。
拿撒勒派在耶穌的時代生活在加利利。雖然加利利在聖經的記載中是一塊神祕的蠻荒之地,但是實際上它是一個非常明確的地方。加利利是從庫姆蘭屯墾地周圍一路延伸到墨爾德(Mird)和其他鄰近死海的地區。死海古卷就是在公元1948年在庫姆蘭出土的。
加利利地圖
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彼得和保羅前往安提阿並旅行到羅馬,開始促成基督教的運動。
耶穌生前和他的胞弟詹姆斯以及多數的使徒繼續傳遞拿撒勒派的教導,並且逐漸旅行到歐洲。他們在歐洲和凱爾特教會結為盟友。凱爾特教會在公元37年就被立為耶穌的教會,而羅馬教會還要再過300年後才會成立。這個傳承著拿撒勒派文化的凱爾特教會,數百年來都遭到羅馬教會的直接打壓。兩個教會主要的差別在於凱爾特教會的信仰是來自耶穌親傳的教導、規範和儀式。
另一方面,羅馬教會把耶穌變成一個宗教崇拜的偶像。羅馬教會捨棄耶穌的教導並且創造了一個用來鞏固羅馬皇帝和教宗權力的帝國混種宗教。羅馬教會的信仰說穿了不是基督教,而是羅馬帝國神教。
被竄改的福音書
除了明顯的誤解、錯誤詮釋和錯誤翻譯,教會版的福音書還有很多刻意的竄改。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原始故事有些就遭到竄改或刪除,甚至教會還為了自身的歷歷而捏造不存在的入城故事。這些編修和竄改主要發生在公元4世紀,當時的聖經正從希臘文和閃語的原稿翻譯成拉丁文。
早在公元195年,亞力山卓的克萊曼特主教就對福音書進行第一次歷史上有記載的修訂。他刪除了馬可福音中一大部分的內容(這些內容早在公元95年前就已經成書了),他還在一封信中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就算這些內容蘊含著真理,鍾愛真理的人也不應該認同這些內容。因為並非所有的真理都應當向全人類公開。」
主教的言下之意就是:即便是早期的基督教,福音書作者和主教們想教導給民眾的東西就已經不一樣了。時至今日,馬可福音遭到克萊曼特主教刪除的篇章依然不見天日。即便有這些刪減,現代版馬可福音卻因為各種無中生有的內容以至於內文竟然比原版還多。
馬可福音第16章講述耶穌復活的前12節,其實都是後人加油添醋的內容。經由學者考證,這些講述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的事蹟全都是教會的抄經僧侶在公元4世紀後期加進去的故事。克萊曼特主教到底刪除了原版馬可福音中哪些經文?這些被刪除的經文攸關拉撒路復活的真相。
根據原版的馬可福音,拉撒路是被褫奪公權。這是精神層面的死刑,不是肉體的死亡。從當時民間和法律的角度來看,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就等同死亡。他會在上十字架前經歷一番譴責和鞭笞,並且由祭司宣判死亡(褫奪公權)。在下十字架後的三天內,他就會被當成「普通的病人」,然後在第四天正式宣告死亡。
原版的馬可福音甚至還記載,拉撒路和耶穌在墓室開啟前就曾互相呼喚對方。這種經文想當然會違背主教們的計謀,因為他們想把拉撒路的復活描述成神蹟,而不是單純的只是恢復教籍。更重要的是,原版馬可福音的經文鋪陳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故事。拉撒路的三日復活規則也被套用在耶穌本人從精神死亡中復活的經過。耶穌在法定的第三天藉由諭令從死亡中復活。至於拉撒路的復活,耶穌無視當時律法的規定,將他的朋友從三天象徵性的重病中救活。
當年的水源被截流到耶路撒冷流向羅馬的渠道,因而拉撒路領導民眾發起保衛公共水源的激烈抗爭。抗爭結束之後,古猶太最高評議會的執法長老們判處拉撒路褫奪公權終身,因而拉撒路被裹上粗麻布然後扔進墓室活埋。拉撒路復活的特別之處在於,耶穌是在不具備任何神職頭銜的情況下解救他的。後來加利利的希律·安提帕斯強迫耶路撒冷大祭司承認這件史無前例的事件。
馬可福音被刪除的經文還記載著更重要的真相。馬可講述拉撒路復活的同時也非常清楚地表明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是夫妻。
關於耶穌結婚的線索
拉撒路的復活故事如今只出現在約翰福音,但是事情發生的順序卻很奇怪。約翰福音第11章第20節:「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 。一直到耶穌叫她,她才出門。」馬可福音原始的記載卻不一樣。根據馬可的敘述,瑪利亞是跟著馬大一同走出屋子。但她卻被使徒責罵,要她在屋內等耶穌的吩咐。當時的猶太法律規定,服喪的妻子除非經過丈夫同意,否則不能離開屋子。
聖經以外有非常多的的線索可以證實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是結為連理的夫妻。現代版的福音書中是否還有其他有相關但還沒被發現的線索?當然有。
福音書一共有七份名單。這些名單記載長年伴隨耶穌旅行的女性。雖然七份名單都有記載聖母瑪莉亞,不過抹大拉的瑪利亞在六份名單中都是排名第一位。如此一來,抹大拉的瑪利亞無疑就是彌賽亞之后,耶穌的第一夫人。
那麼福音書有詳述過他們的婚姻嗎?事實上有的。許多人認為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在迦南舉行婚禮。其實那嚴格來講不是婚禮,而只是文定禮。
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的真正婚禮是在伯大尼舉行。瑪利亞要在兩年半內舉辦耶穌的膏抹儀禮,公元1世紀的聖經讀者都非常清楚這是皇室繼承人的兩階段神聖婚禮。我們知道耶穌的名號是彌賽亞。「彌賽亞」這個字原本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受膏抹的人(Anointed One)。說穿了,所有受膏抹的高等祭司和大衛王朝的歷任國王都是彌賽亞。耶穌在這一方面不是唯一的個案。
雖然耶穌不是正式的神職人員,大衛王的皇室血統讓他有資格取得彌賽亞的頭銜。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結婚之後,瑪利亞利用她身為高等婚禮女祭司的權柄為耶穌舉行膏抹儀式,讓耶穌正式成為彌賽亞。
彌賽亞這個字出自希伯來文的動詞mashiach(膏抹),這又源自埃及文的messeh,意思是:神聖的鱷魚。在古埃及時代,每逢法老的姊妹出嫁,新娘會在婚禮上把神聖鱷魚的油脂塗抹丈夫身上。這個埃及習俗源自米索不達米亞的王室典禮。
舊約的雅歌記載新娘為王夫舉行膏抹儀式。根據記載,猶大地所用的油是甘松油膏(產自喜瑪拉雅地區的昂貴樹根油),王夫在儀式期間要坐在桌子旁邊。而根據新約聖經記載,抹大拉的瑪利亞膏抹耶穌時,耶穌就坐在桌子旁邊。經文還具體地指出瑪利亞用的香膏就是婚禮用的甘松油膏。瑪利亞用香膏塗抹耶穌之後,用她的頭髮擦拭耶穌的腳。她在儀式的第一階段哭了。這些記載都代表耶穌以皇室繼承人的身份接受婚禮的膏抹儀式。
除了婚禮的膏抹儀式,彌賽亞的膏抹儀式(舉凡加冕典禮或成為資深祭司)都是由男性的大祭司主持。 這些場合使用的香膏是摻肉桂和其他香料的橄欖油,而且絕對不會用甘松油膏。甘松油膏是彌賽亞新娘專用的香膏,它代表新娘曾經一名馬利亞(Mary)--神聖教團的女性成員。耶穌的母親和妻子都是馬利亞。換句話說,如果她們真正的名字不是馬利亞,那麼「馬利亞」其實是她們的名銜。有些女修道院至今仍會授予「馬利亞」名銜給已經受洗的修女。例如:馬利亞‧德蕾莎修女、馬利亞‧路易斯修女。
彌賽亞的婚禮都會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路加福音記載的膏抹儀式,象徵對婚姻生活的法律承諾。第二階段是馬太、馬可和約翰福音記載的後續膏抹儀式,象徵兩人的婚約正式成立。
對於耶穌和馬利亞來說,第二階段的膏抹儀式特別重要。弗拉維奧·約瑟夫斯在公元1世紀的猶太古籍中提到:第二階段的膏抹儀式必須要等到妻子懷孕三個月才能舉行。身為王室繼承人的耶穌當然需要有人接續他的血脈。婚姻是耶穌必經的人生道路,而且猶太宗法禁止君主和不孕或經常流產的女性結婚。
懷孕三個月後的膏抹儀式就是猶太宗法設下的婚姻保障機制。女性在懷孕三個月後通常不會流產,因而她的身體狀態足以完成她和男方的婚約。
彌賽亞新娘在第二階段的膏抹儀式是要準備丈夫將來的葬禮,福音書也有相關的佐證。膏抹儀式完成之後,她會將一小瓶甘松油膏掛在胸口,等到丈夫下葬的那一天再拿來使用。
正因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是耶穌的妻子,她才會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的安息日前往耶穌的墳墓。
耶穌和馬利亞在伯大尼完成第二次膏抹儀式之後,耶穌對門徒們說:「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以作紀念。」但是基督教會的掌權人士們有敬重過抹大拉的馬利亞,並且訴說她膏抹耶穌的故事來紀念她嗎?從來沒有。他們徹底忽視耶穌的教誨,還將馬利亞汙衊成一名娼妓。
對於神秘聖杯教會和聖殿騎士團而言,抹大拉的馬利亞一直是他們信奉的聖人。雖然馬利亞至今仍備受打壓,但是這裡有個有趣的事情:馬利亞是葡萄農的主保聖人。她是葡萄藤的守護者。換句話說,她就是神聖聖杯血脈的守護者。
被加密的聖經
福音書還隱藏著許多的內幕,只不過從來沒有人會深入探討福音書經文蘊含的知識。所幸我們可以借助死海古卷和Barbara Thiering博士的傑出研究來深入探討福音書。
死海古卷不僅解釋以色列彌賽亞的政府組織架構,古卷還提到12使徒組成的代表委員會受命執掌政府機關以及負責主持宗教儀式。死海古卷的記載可以讓我們更深入了解使徒們的職責和在社區中扮演的角色。
福音書中有許多比喻用法,而且後人多半不懂這些比喻的真正意涵。我們知道,施洗牧師又叫做漁師(fishers),施洗牧師的助手們叫做漁人(fishermen),而受洗的對象則被稱為魚。詹姆斯和約翰受命擔任漁師,不過彼得和安德烈兄弟可真的是靠打漁為生的漁人。耶穌在賦予兩兄弟聖職時就向他們承諾:「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
我們現在知道福音書時代有些特殊的行話,而且只有當時的讀者才看得懂這些內行的術語。雖然這些字詞保留至今,但真正的意涵卻因為後人的翻譯而失傳了。舉例來說,今天我們稱戲院的金主為「天使(angel)」,稱呼紅牌演員為「明星(star)」。不過對於兩千年前生活環境和文化都跟現代人迥異的古人,他們會如何理解「天使走去對明星說話」呢?
福音書經常出現這些行話:窮人(the poor)、痲瘋病患(the lepers)、許多(the multitude)、盲人(the blind)--這些字都不是我們現在理解的意思。又福音書中出現的雲、羔羊、魚、麵包等等的單字指的都是人;就像是現代所講的「明星」。
福音書在公元1世紀成書之後,讀者的生活區域多半是羅馬的領土。因此福音書必須用隱晦的方式撰寫,好規避羅馬帝國的審查。由於福音書所記載的經常跟政治有關,因此內容必須經過加密。一旦福音書中有加密的內容,我們就會讀到一條關鍵句--有耳的就應當聽,知道加密模式的讀者就會懂內文的意涵。
歷史上所有遭受打壓的團體都會使用加密訊息當作成員之間的溝通管道,1930到1940年代生活在德國的猶太人就會使用加密的文件。藉由抄寫密碼學的知識,我們可以用極高的精準度破譯聖經記載的時間和地點。我們也可以發覺福音書當中隱含的寓意,甚至可以用全新的角度來解讀那些記載的神蹟。
破譯福音書絕對不是要否認耶穌可能擁有超能力的事實,而是要說明福音書記載的神蹟其實都不是超自然現象。這些神蹟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耶穌在當時的主流政治環境成功利用這些史無前例的事蹟規避當時律法的限制。
我們就舉耶穌在迦拿把水變酒的故事吧,並同時對照牧師們宣講的版本。
重新解讀耶穌的故事
約翰福音是四福音書中唯一記載迦拿婚禮的福音書,而耶穌在這場婚宴中把水變成酒。如果這件事情真如教會所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神蹟,四本福音書應該都要有所著墨才合理。
基督徒經常聽到的故事版本是婚宴原先準備的酒已經喝完了,但是約翰福音的原文是婚宴沒有準備酒(When they wanted wine, the mother of Jesus said, They have no wine.)。按照當時的習俗,只有祭司和單身的猶太人可以在文定宴上喝酒。而已婚男子、見習祭司及其他人則被認定不夠聖潔,所以不能喝酒,只能喝象徵潔淨的水。
耶穌的母親顯然不喜歡這種差別待遇,因為她對耶穌說:「他們沒酒可以喝。」由於方才訂婚的耶穌還沒有彌賽亞的頭銜,因而他回答:「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但因為瑪利亞堅持要讓眾人可以喝酒,耶穌便跳脫傳統習俗,備酒招待了所有的賓客。管筵席的人不在乎水變成酒到底是不是奇蹟,他們只是很訝異佣人竟然會在眾人飲水淨身的時候端酒上桌。
許多人認為迦拿的婚宴是耶穌自己的婚禮,畢竟一般的賓客不會在婚宴會場裡使喚佣人。這場婚宴的時間是在公元30年的夏季,若是換算成現代的曆法則是6月。猶太人會固定在贖罪月(現代的9月)舉辦第一場婚禮,而文定宴則是在第一場婚禮的前三個月舉辦。依照這個習俗,我們能推斷抹大拉的瑪利亞在公元30年9月為耶穌舉辦第一次膏抹儀式,而三個月前的迦拿婚禮就是他們的文定宴。
雖然四福音書的觀點沒有吻合,我們還是可以從聖經以外的典籍找到相關的記載。例如:羅馬帝國紀年史就有記載耶穌受審和上十字架。
耶穌在公元33年3月的逾越節被釘十字架,而他和抹大拉的瑪利亞在一周前才在伯大尼完成第二次婚禮。瑪利亞在當時就已經懷有三個月的身孕。換句話說,她的預產期就是公元33年的9月。
如果我們用福音書作者的觀點閱讀福音書,耶穌的角色就會是個領導自由運動的王室成員。當時的猶地亞如同二戰時期遭德國占領的法國。耶穌在生前四處奔走,領導眾人對抗羅馬帝國的壓迫。羅馬軍隊控制著猶地亞的政府機關,而抵抗運動則是當地民眾的日常生活。耶穌是當地民眾引頸期盼的合法領袖,而他也隨後成為受膏抹的彌賽亞。
耶穌在猶太古籍中的評價是一名智者、老師和國王。值得注意的是,猶太古籍根本沒提到耶穌的神性,後來的羅馬帝國神教反倒對這一方面大肆著墨。
根據死海古卷的記載,彌賽亞是以色列的最高軍事統帥,新約聖經也記載使徒們有佩帶武器。耶穌在徵召門徒的時候就會檢查他們是否都有佩劍。耶穌被拘捕的時候,彼得就拔劍砍殺大祭司的僕人。甚至耶穌本人也說過:「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而是叫地上動刀兵。」
當時許多在耶路撒冷生活的上流猶太人甘願在羅馬控制的軍事政府擔任高級官員。此外希伯來人也分成許多宗派,而且他們都不願和其他民族共同信奉耶和華,阿拉伯人和其他非猶太人更不可能融入他們的信仰。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認為,猶太人是神的選民,而神只會眷顧猶太人。不過有些猶太人--尤其是拿撒勒派和艾賽尼派--則相信比較開明的西化信仰。耶穌當時沒辦法凝聚猶太民族的向心力,因為宗派之間存在無法彌補的嫌隙;這種裂痕至今依然存在。
還原復活的真相
判處耶穌有罪的人是彼拉多,但是在判處有罪之前,耶穌就被猶太最高評議會的猶太長老們控告並褫奪公權了。彼拉多當時已經慣於拷問反對他的群眾運動領袖,猶太最高評議會因此決議要羅織罪名,以便讓彼拉多正式審判耶穌。以色列的大法官和法務部長最近證實,猶太最高評議會在踰越節期間不得在夜間開會或活動。因而猶太長老們在踰越節期間必須把耶穌交由羅馬法庭審理。
至於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故事,現在我們已經知道其實他是受到精神層面的死刑,而非肉體的致命傷。公元1世紀的民眾都很清楚釘十字架的三日規則是怎麼一回事。從當時民間和法律的角度來看,耶穌在釘在十字架上時就等同死亡。他會在上十字架前經歷一番譴責和鞭笞,並準備由祭司宣判死亡(褫奪公權)。而在下十字架後的三天內,他就會被當成「普通的病人」,然後在第四天被正式宣告死亡。
耶穌會在第四天被關進墓室活埋,但其實他可以在前三天內復活。當時只有大祭司或猶太社區的男性長老可以復活被褫奪公權的人(拉撒路的復活是一個特例--耶穌無視律法規定,遂行復活他的朋友)。當時的大祭司就是涉嫌陷害耶穌的該亞法,因而只有社區男性長老可以復活耶穌。福音書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多次呼喊父親。路加福音地23章第46節:「父啊,我將靈魂交到你的手裡。」當時的社區男性長老是奮銳黨的西緬。
基督徒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長槍刺中心臟而死,當時留下的血水就是他死亡的證明。其實這個橋段是一個錯誤翻譯造成的天大誤會。福音書的原始記載不應該翻成被刺穿(pierced),而是被戳刺(pricked)或被劃傷(scratched) 。福音書的原始記載在翻譯成拉丁文的時候被誤譯成打開(to open),然後在翻成英文的時候又被誤譯成刺穿(pierced)。士兵用長槍刺耶穌並不是要致他於死地,而只是要用尖銳物品測試耶穌還有沒有反應。
英國醫學會的外科醫師最近表示:從醫學觀點來看,傷口出血是不可能解釋的事情。傷口出血代表傷患還活著,而不是死亡。如果耶穌已經死亡且停止了脈搏,要傷口是大面積的撕裂傷才會出血。按照正確的記載,耶穌肯定存活下來了。四福音之外的福音書明確地記載這個事實,甚至可蘭經也有明確的紀錄。
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星期五下午,時間被往前調了3個小時。
時間在耶穌生活的年代有兩種紀錄方式。一種是用日晷計時,另一種是祭司們進行固定次數的祈禱,每當祈禱告一段落,就等於一個小時。現代曆法規定一天是24小時,而當時的計時方式是將一天分成白天時間和夜晚時間。耶穌在約翰福音曾說:「白日不是有12個小時嗎?」
當時的白天和夜晚確實各自有12小時,不過白天時間要從日出開始計算。
由於白天開始的時間每天都不太一樣,因此夜晚開始的時間也會跟著改變。白天在踰越節(現代的三月)大約是從現代的早上六點開始計算。
根據福音書的記載:亞利馬太的約瑟和本彼拉多協商,希望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幾個小時後就可以下來。不過四福音書對這件事情發生的確切時間有不同的記載。
這是因為當天的計時標準有變動。白天少了3個小時,夜晚多3個小時。換句話說,白天的時數被替換成夜晚時間。
根據福音書記載,當天的大地陷入三個小時的黑暗。這個黑暗其實就是現在某些國家採用的日光節約時間。
[譯註]馬可福音第15章第33節:從正午到下午三點鐘,遍地都黑暗了。(And when the sixth hour was come, there was darkness over the whole land until the ninth hour.)
這三個小時的時間差是福音書中的關鍵差異。採用陰曆的希伯來人會在白天就把時間往前調三個小時,而採用陽曆的艾賽尼派和瑪吉斯派要到凌晨才會把時間往前調三個小時。
按照這樣的邏輯,我們就能明白為何馬可福音記載耶穌在日出後第三個小時被釘十字架(馬可採用陰曆),而約翰福音卻記載耶穌是日出後第六個小時才被釘十字架(約翰採用陽曆)。
希伯來人要在他們的當晚9點進入安息日,但是艾賽尼派和瑪吉斯派還要再過3個小時才會進入安息日。這多出來的3個小時讓他們可以在別人不能從事任何日常活動之際跟耶穌合作。
我們接下來要探討聖經中其中一個最多人誤解的事件--耶穌的揚升。一旦我們瞭解聖經中記載的揚升,就會順便知道耶穌和馬利亞一共生了三個小孩
我們可以從福音書的記載得知耶穌在被釘十字架(3月的逾越節)之前的一個禮拜和馬利亞於伯大尼舉辦第二次婚禮膏抹儀式。
當時馬利亞已經懷有三個月的身孕,因而她再過六個月就要臨盆。福音書對公元33年的9月有甚麼記載嗎? 答案是沒有。
如果我們要找相關的記載,就要翻閱使徒行傳。使徒行傳記載著那一年9月我們後人認為是揚升的事件。
我們要先記住一個重點:原始版本的使徒行傳並不把那個事件稱作揚升。揚升在這件事情當中不過是300多年後羅馬教會強加上去的標籤。
使徒行傳第1章第9節:說了這話,他們正在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就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第10-11節則是:有兩個人 、 身穿白衣 ...你們為麼站著望天呢 . 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 耶穌 、 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 、 他還要怎樣來 。 第3章第21節則寫道:天必留他 、 等到"萬 物復興"的時候 。
考量到當時馬利亞即將臨盆,或許她的分娩跟揚升有關?當然有關係。我們可以從"萬物復興"這個經文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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