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

主耶穌在世傳福音時,也曾嚴厲的批評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他指責當時的法利賽人説:“你們爲什麼因着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神説:‘當孝敬父母’,又説:‘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説:‘無論何人對父母説,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着遺傳,廢了神的誡命。”(太15:3-6)

通過主耶穌的話可以明顯的知道,當時的法利賽人在對待如何孝敬父母的這件事情上,違背了神的誡命。他們違背誡命的主要原因是推卸責任,他們錯誤的教導別人,隻要在父母年老的時候,給予一定數額的供養後,就可以不再負贍養父母的責任。而且,他們不僅自己是這樣的人,還在教導別人也如此行,以緻帶來了極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主耶穌嚴厲的批評他們,説他們是藉着遺傳,廢了神的誡命,根本不配當衆人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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