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十三章一節: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這裏提及的「權柄」是指合法的權柄。
羅馬書 十三章二節: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自取刑罰」的意思,是指把審判帶到自己的身上。若果抗拒在上的權柄,亦即等於抗拒設立在上權柄的神,意思即是抗拒神與祂的權柄。簡單來說,抗拒神的,神便審判,將審判帶到自己的身上。
因政治移居外國的基督徒,已不服從上帝、神的權柄。 人人都要服從執掌權柄的政府,因為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上帝。所有掌權的都是上帝設立的。 在上有權柄的政府,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在上有權柄的政府,人人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上帝的。掌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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