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故事是宗教編劇的受造物我們進行下一步之前,要提醒讀者,我們無意證明新約故事裡的耶穌是史實人物,也無意願證明新約故事裡的耶穌只是個拼湊出來的虛構神話,我們只講求證據,讓證據引領我們的立場,而不是讓自已的立場或宗教信仰去引領客觀的證據,我們不過是聽從二造雙方陳述的裁判,至此為止,對耶穌的史實證據不足,無法證明他是個史實裡的人物,但這不意味我們已證明了史實裡沒有一位像福音故事裡的耶穌的人;
然而我們檢視的證據不但無法證實耶穌的史實性,它們還顯示,耶穌和密特拉太陽神,古埃及艾西絲/荷羅斯,希臘阿多尼斯,赫米斯,泰那的阿波羅,克里詩那等等的神話主角一樣,都是神話性的角色;
我們被迫地指出,耶穌故事充滿了宗教劇本所有的劇情鋪張,刺激的情節,戲劇化的情境及結局,在古代,這種神秘的道德劇以真人扮演的起源非常之早,耶穌故事正是充滿這樣的況味,而沒有史實的味道,耶穌是英雄的角色,賣主的猶太則是反派,復活及升天則是謝幕結局;
聖嬰誕生時有三位東方術士來朝,狂喜地帶來賀禮,這些戲劇性強烈的情節都不是歷史,充滿潤飾的福音書故事寫的是宗教神話,而不是史實人物該有的情節,沒有史實人物會有什麼天門為他開,東方術士為他拜,引導之星為他來的誕生情節;
這些戲劇手法更是其他的傳奇故事的手法,我們拒斥阿波羅太陽神及密特拉太陽神的出生故事,我們卻誤以為耶穌誕生是史實,這是怎樣的雙重標準??
福音書裡的耶穌四處奔走為人治病,還聲色疾厲地和法利賽人作激烈的言語衝突,甚至暴力的原形畢露而去翻猶太聖殿當局的桌子 (太21:12)
還派70位弟子去各城傳揚自已理念 (路加10:1)
這樣一位人人皆知的狠角色,和他扛上的死對頭,身為半自治,半官方的猶太當局要捉拿耶穌到案時,居然不知道耶穌長什麼樣子,而要靠猶大的親嘴作記號(馬可福音14:43--45),這個猶大背叛耶穌的故事是舞台張力十足的一幕,但是卻不是真實事件該有的情節。
馬太福音27:19提到披拉多的夫人告訴她的夢象,要求披拉多不可加害耶穌;
這是個舞台效果十足的一幕,然而,羅馬人的司法制度可沒這沒墮落低等淪落到讓一個女人憑著自已的夢就來影響公堂之上的司法執行;
這故事只是要敘說聖靈不要耶穌受害的立場,然而耶穌還是遇害了,這位披拉多的夫人顯然作了場聖靈賜給她的春秋大夢,聖靈和舊約裡的先知但以理一樣搞夢境啟示,卻無能阻止耶穌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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